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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私人贷款问题。我欠别人的钱。当时是月利率5分。现在我起诉了我。我无法偿还法院的开庭。我想去吗?

债务追讨 2024-05-14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私人借款不还法院起诉的,法院经审理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且合法会判决还款并支付合理利息,经判决之后仍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借钱不还被起诉了的,当事人应该积极应诉,有能力还债务的要尽快还请债务,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如果有钱不还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偿还借款,对方不偿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人民法院会强制借款人偿还借款,比如借款人有存款的,人民法院会冻结其存款,然后再把钱直接划给对方。
  • 借钱不还被起诉的,当事人应当积极的应诉,如果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应当尽快的将所欠债务清缴完毕,如果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偿还债务的计划,向法院和债权人表示自己的还款意愿,对于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或债务较为严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适当的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降低还款数额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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