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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法人是我丈夫,但他和我公婆一起经营。我没有参与。营业额在公婆那里。现在他突然提起离婚诉讼。这家商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5-15 12: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该店铺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一方有店铺的情况下,也应当对夫妻共同的股权进行转让分割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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