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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满3年半不给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4-22 17: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计算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1年1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有14条规定的劳动者,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更新法律,则应向工人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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