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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1岁课间同学一起踢沙包不小心把同学小腿踢骨折,责任怎么划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15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11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需担责。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受伤,如学校未尽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孩子伤势加重,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
  • 孩子11岁,踢沙包致同学骨折,责任需视情况而定。如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由孩子监护人承担;如学校未尽责,需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调解、诉讼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可避免伤情恶化,保障孩子权益。
  • 针对孩子11岁踢沙包导致同学骨折的责任划分,常见处理方式包括:1. 协商解决,双方达成赔偿协议;2. 调解处理,通过学校或第三方机构调解;3. 诉讼解决,向法院起诉明确责任。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孩子伤情、双方意愿及时间成本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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