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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去KTV时,不小心损坏了桌子,被老板扣留了。他们应该得到补偿吗?老板违法吗?

工伤索赔 2024-05-15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二)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三)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四)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五)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六)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按照国家禁止使用童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第十四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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