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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骂我,侮辱我的人格尊严,殴打我,多次殴打我,没有具体的证据,但有证据可以立案吗?如果可能的话,对方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名誉毁谤 2024-05-16 04: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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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辱骂殴打他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名誉被他人毁谤,可以报警,本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警方可以作为治安案件立案调查。
  • 一般的名誉侵权,被害人可以因此提起名誉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公然侮辱他人的,可能受到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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