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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怀孕了,离婚协议书上面没有注明孩子的抚养权,我是深户,现在给孩子上户口

其他 2024-05-16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为孩子办理上户口的责任应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承担。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之内,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如果您担心孩子的户口问题,建议与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协商,确保孩子能够及时上户口。
  • 办理孩子户口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您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如适用)、抚养权证明(如适用)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
  • 如果抚养权归您,但对方不配合办理户口,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对方仍不配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抚养权并责令对方配合办理户口。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办理孩子的户口。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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