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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的任职限制有哪些规定

公司企业 2024-05-17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董监高的任职限制主要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个人债务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有犯罪记录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个人负债较大未清偿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如违规任职,可能导致公司违法,影响公司声誉和正常运营。
  • 董监高的任职限制通常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和个人债务等。处理方式包括确保任职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相关犯罪记录,且个人债务已清偿。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公司需求和法律规定,确保合规性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 董监高任职有限制。需确保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债务已清偿。同时,曾导致企业破产清算或被吊销执照的人员,在限制期内也不得任职。公司应严格审查,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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