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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于2013年12月到2014年4月在南宁做:河北XX公司承包的中国xx杆塔施工工程,我是在XX公司当时的一个施工队接包的工程做,在2014年4月结算工款后,这个施工队长还欠我:11000.00元工款,在2015年元月29日,他出具了一份欠条:他自己规定在2015年8月付清欠款,可后来他一直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款,在约定的时间前后我都一直电话催款,他都不付,到2017年5月付了:3000.00元,现在还欠我:8000.00元工款未付,每次打电话给他,他要么不接,要么都是东推西骗,上个月他自己说在20日左右付一点,到现在还是不付款,现在连电话也不接。请问老师,我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他吗?在约定的时间前后我都一直电话催款,到2017年5月付了:他要么不接,还是不付款

债权债务 2019-06-06 1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欠工程款不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2、到当地法院起诉。
      
    1、对于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债权人可以可以直接根据欠款证据材料起诉到法院去,要求判决支付工程款。

    2、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债务人不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于民事判决书,国家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措施,以争取最大程度的将判决书执行到位,包括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你这个事情,诉讼时效是个问题,他的人虽然找不到,但是起诉的话,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科调取他的材料,问题是首先必须把诉讼时效的问题解决,建议你先找到人,要他重新打一张欠条,不然比较麻烦,即使到法院起诉他,因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事实上你们一直在向他主张要钱,但是证明上又比较困难,没有人愿意作证,首先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再说吧!
  •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欠条并不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它有一个有效期,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有个专业名词叫诉讼时效,超出诉讼时效的欠条在追讨债务的时候往往陷入被动。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的欠条书写不够规范,有的约定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欠条的有效期的计算方式也不相同。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欠条的有效期自还款日期之日起二年之内;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有效期自请求返还借款之日起二年之内。这两种情况下的有效期也是法律上所说的诉讼时效,这二年有效期适用我国民诉法上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如果欠条超出了有效期,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 起诉公司法人欠款可以一并起诉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运营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原告的起诉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则可以起诉股东。
    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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