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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买房共计4万多块钱,女方也拿了1万多,20年了没留啥证据,婚后拆迁陪了90多万房票,用房票又够买的新房,写的夫妻俩人的名子,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17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拆迁赔偿和新购房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影响双方财产权益的确认和分配。
  • 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协商确定各自份额,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财产分割。选择时应考虑双方贡献、婚姻时长等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
  • 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购房款虽未留证据,但婚后拆迁赔偿和新购房均视为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分割,考虑购房款来源、婚姻贡献等因素,确保双方权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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