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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异地户口需要派出所盖章的死亡证明,居委会已经盖章,但是派出所没有盖章,该怎么办?

其他 2024-05-18 0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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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死亡证明需要派出所盖章。如果在家去世的,可以去居委会或者逝者生前所在的单位开具死亡证明,这个证明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文本证明,需要拿到户口所在地的防疫站(或派出所)换取正规的证明,只要是证明,都需要盖章的。关于死亡证明也是很重要的材料,在办了销户的时候就要用到,所以大家需要知道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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