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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和行政部门领导能否兼任企业工会主席?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18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由书记分管,也可以是其他领导分管。新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可以兼任工会主席,但必须设置工会副主席一职。行政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兼任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一职享受单位副职(副总经理)待遇。法律依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二条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企业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第三条企业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团结和动员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贡献。第四条企业工会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企业。第五条企业工会在本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你好!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工会主席,其他企业高管人员都可担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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