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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5.24到XX院检查。医院得出结论我宫内妊娠40天。因着床不正于次日做无痛流产。约一周后出院。出院当天复诊,医生说右侧附件炎有积液。慢慢自己吸收就好了。日后时常腹痛2018.7.4腹痛难忍去该医院检查并紧急手术。腹腔镜手术中取出胎囊及300CC积血,并切除右侧输卵管根据术后同房时间判断输卵管中的胎儿与宫内的胎儿系双胞胎。因医生检查失误造成了短时间内两次手术。甚至是有一定的危险威胁生命!以及给我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请问我怎样去找医院进行赔偿?因着床不正于次日做无痛流产。并切除右侧输卵管根据术后同房时间判断输卵管中的胎儿与宫内的胎儿系双胞胎。请问我怎样去找医院进行赔偿?

医疗纠纷 2019-04-28 03: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 2、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3、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打医疗官司,律师作用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处理。
  • 医院医生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给孕妇带来了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可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诉至法院。
  •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损害或医疗服务合同违约开始计算。比如,在医院做手术,五年后发现医院把纱布留在体内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发现纱布留在体内开始计算,而不是手术时或住院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没有追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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