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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性侵犯了,十几年过去了,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其他 2024-05-18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遭遇性侵害第一时间需要报警。可以在警察的指导下进行搜集和固定证据。如果不具备报警的条件,那就只能依靠受害人自己去有意识的收集和保存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孩子权益遭到侵害的维权方式如下:(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2)向当地民政部门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4)在受到侵害时,应当注意人证、物证、鉴定结论的收集和保存,以备将来追究对方责任或者诉讼时获取有利地位。
  • 孩子权益被侵害的,可以让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和对方协商解决不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关被侵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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