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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期间价款优先受偿吗

招标投标 2024-05-20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总承包期间价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且工程性质适宜折价或拍卖的,承包人可协议折价或请求法院拍卖,并就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承包人权益受损。
  • 工程总承包期间价款优先受偿的处理方式包括协议折价和请求法院拍卖。
    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工程性质、折价或拍卖的可行性及效率。如双方能协商一致且工程易折价,可选协议折价;若协商不成或工程需通过拍卖实现价值最大化,则应请求法院拍卖。
  • 工程总承包期间价款可优先受偿。
    具体操作:1. 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2. 若发包人逾期不支付,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工程折价。3. 若协商不成,承包人可向法院申请将工程依法拍卖。4. 承包人依据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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