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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院期间,医生对病人漠不关心。家人多次问医生,医生不情愿地看望他们。这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吗?你能向法院起诉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5-21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处理手续: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可向科室主任反映;对科室主任的回答不满的,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可申请医疗鉴定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诉讼需要以下材料: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病历资料等证据等。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住院期间发生医疗损害,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然后列举受伤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等。
  •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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