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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女方嫁到湖南后,想把户口迁到男方,可当地派出所需要女方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这是怎么回事?其他地方迁户口都没听说要女方开这个证明的请问女方嫁到湖南后,想把户口迁到男方,可当地派出所需要女方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这是怎么回事?

离婚 2019-04-22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二)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三)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办理其他事项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五)对拒不按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XX市计划生育证明》。
  •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第五步、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第六步、收费依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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