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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没有工作,个税抵扣能填独生子女吗?

社会保险 2024-05-22 1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个税抵扣,也就是纳税人的纳税标准可以在起征点5000元的基础上,额外可以再享受2000元的专项扣除,可以降低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费支出;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那么需要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一起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赡养人可以选择平均分摊,也可以协商约定进行分摊,还可以由被赡养的老人指定进行分摊,但是要注意每位赡养人最多可以分摊1000元的个税抵扣额。例如纳税人有兄弟二人,那么是由2个人来分摊2000元,一个享受1000元个税抵扣额,即使兄弟二人中有一方是不需要赡养父母的,那么需要赡养父母的那一方也不可以一个人享受1000元的个税抵扣额。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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