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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三栋老房子。30多年前,我父亲把它们分给了我哥哥,但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已经去世20年了。我还有三个姐姐,已经结婚30年了。现在我的房子被拆除了。我的姐姐和弟弟们还有继承我的房子的权利吗?

遗产继承 2024-05-22 13: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得看房产证上面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已过世的老人的,过世老人的老伴若还健在,那么房子则由老伴继承,若两个老人均已过世且家里只有一个独生子女的,那么直接办理遗产继承就可以了。如果家里有兄弟姐妹的,不管人数多少,所有人都有该套房子的使用权以及继承权(有遗嘱除外)。如果家里有多个子女的,该房产又想要出售,那么就得先把房产继承在一个人名下,其他的姐妹签署自愿放弃继承的文件,等房产过户到该人名下以后,则可买卖该房产。若其中有一人不愿意签署放弃继承该房产,那么该房产是无法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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