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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原因就是老公对我没有实话说,什么事都骗我,挣钱都不给我和孩子,还隐瞒我,作为女人我该做的事我都做了,带着两个孩子在家自己挣钱自己花,还对他的父母家人好,我忍受不了,过不下去了,但他不愿离婚我还能用什么办法离婚原因就是老公对我没有实话说,什么事都骗我,挣钱都不给我和孩子,但他不愿离婚我还能用什么办法离婚

离婚 2019-04-28 15: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对方有过错的,或者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会判决离婚的。 婚前财产归个人,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婚后财产一人一半,离婚的时候平均分割。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归母亲,十周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收入,工作,教育等。
  • 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不给对方看望子女的,侵害了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富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富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依照有利于女儿健康生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规范为收入的20-30%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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