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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给我发了一个取件码,但不是我的。我拿错了快递,直接扔掉了。然后快递找到了我,让我还,但我没有。然后我说我会赔钱的。我想问我是否要负全责

消费者维权 2024-05-23 07: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由快递公司赔偿。如果确定是快递员失误导致货物发错,造成的比较大的损失,快递公司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12305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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