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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公公用他公积金买房付首付,房子放公公和我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房贷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23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财产所有者的依据。既然房产证上有您和公公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属于您和公公的共同财产。但请注意,由于房子是婚前购买,且使用了公公的公积金支付首付,因此,在财产划分时,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出资比例等。具体划分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婚后您和老公一起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视为对房子的共同贡献,因此这部分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离婚,这套房子的分割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出资比例、还贷情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一般来说,您和公公作为共同所有者,有权分割房产。同时,您和老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也应得到相应补偿。具体分割方案需根据具体情况协商或经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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