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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手机价格问题

网络购物 2024-05-23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手机分期购买后,如果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出卖人并非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当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时,出卖人才有权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买受人逾期未付款的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并且已经过催告和合理期限的等待。
  • 手机分期购买后,如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出卖人可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权益:首先,催告买受人支付到期价款;其次,若买受人仍未支付,出卖人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最后,出卖人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赔偿损失。
  • 手机分期购买后,如果逾期未付款,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出卖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买受人逾期未付款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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