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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是精神病,持有残疾证,监护人是妻子,那么离婚后精神残疾证上的监护人不变更可以吗妻子主动提出继续当监护人可以吗?

子女抚养 2024-05-23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监护人可以不变更,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非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行为或怠于履行职责等,否则监护资格不会被撤销。妻子主动提出继续当监护人,只要未出现上述情形,可以保持不变。但如出现不良情况,应及时处理,否则可能影响被监护人权益。
  • 离婚后监护人可以不变更,或由法院指定新监护人。
    如果妻子能够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且未出现法律规定的撤销情形,可以选择保持不变。如有必要,也可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指定新监护人。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被监护人利益及实际情况。
  • 可以不变更监护人。
    如果妻子愿意且能够继续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未出现法律规定的需要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那么精神残疾证上的监护人可以保持不变。同时,如果后续出现需要变更监护人的情况,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以确保被监护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若妻子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新的监护人,确保被监护人得到妥善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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