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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用我所有的家庭信息,我的电话号码,我的身份证号码,用各种平台让我接受电话号码,短信等。恶意骚扰我该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4-05-24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到骚扰短信,影响了正常生活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侵权人被骚扰,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的,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请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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