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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2019-04-26 2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结婚登记需要的东西


    一、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注意事项: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1、没有离婚证再婚登记的,应带3张大2寸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
    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离婚后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审查离婚的法律文书,再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2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
    4、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5、根据上述规定,申请再婚登记的,只要提交3张大2寸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和符合条件的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就可以了。
    6、请注意,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栏应当填写”离婚“,如果填写的仍然是”有配偶“,那就应当先持有关证件到户籍登记机关变更。
  • 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首先,现行《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凡是未经登记结婚的都不具有夫妻的法律身份。
    两个人分手,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从目前孩子还不到一岁的情况,和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和可能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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