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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未婚同居,按照农村习俗订过婚,也有付过彩礼钱,然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彩礼是要退给男方嘛?

离婚 2019-04-27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法律现在对同居关系是放任的态度,不保护也不制裁。
    这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麻烦。有些未婚同居者,特别是那些没有固定居所的同居者,常常被少数的治安执法人员以“扰乱治安”等名义“棒打鸳鸯”,甚至罚款,治安拘留等事件也是偶有发生。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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