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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房子属于女性,但房地产证明书仍然是两个人的名字,再婚后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25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果该房产由一方使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不是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由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已经对房子做出分割,复婚相当于重新结婚,所以房子算男方的婚前财产,不过你们可以重新写个财产协议,约定房子为共同所有
  • 您好,协议离婚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产权属就没有发生变更,和您未离婚时房屋权属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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