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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为了方便工作,我在10月份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不是很新,90元。结果,今年5月,有人说这辆车丢了,还有各种各样的账单。我不知道这是赃物。我违法吗?我下来该怎么办?车还给车主了吗?谁应该承担我的损失?

消费者维权 2024-05-25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车是赃物,肯定会没收。后期找到原车主,退还给原车主,如一直找不到车主,按照无主物处理,包括保存,拍卖等动作。望采纳望采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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