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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甲方事先将工程给我公司承建,工程开建后再招标,我找两家公司去走招投标程序,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

合同纠纷 2019-04-20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
    ⒈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⒉投标人相互约定,在类似招标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⒊投标人之间就标价之外其他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⒋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⒌投标人之间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串通投标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
    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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