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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借钱不还,手机打不通,信息也不回,我怎样才能要回钱?

离婚 2019-04-30 1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债务人借钱不还,且多次协商无果的话建议尽快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借钱不还何地起诉的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即可以选择。 如果被告不是本地人,对方经常居住地又不在本地,你肯定不想跑大老远的地方起诉,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mp;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那么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基本上就是以你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了,也即可以在本地起诉。
    如果你在B地居住有一年以上,是可以直接在B地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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