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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工作期间受伤,右腿小脚趾靠脚背的地方受伤骨折,上了钢板,跟老板谈赔偿费的问题,可老板只赔付2个月的疗养费,其他的都不管,你能给我详细的说下赔偿有哪些吗?谢谢!我在工作期间受伤,跟老板谈赔偿费的问题,可老板只赔付2个月的疗养费,你能给我详细的说下赔偿有哪些吗?

劳动纠纷 2019-04-30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发生工伤并且确定为骨折后,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如下: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1、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2、农村户口的赔偿金额很少,九级只有三万左右,建议可开具其在城镇生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城镇人口标准进行赔偿;
    3、只要你能提供的收入证明,法院会按你的实际损失计算你的护理费。
  • 关于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2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的20倍。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4565元×20=491300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2年的382180元提高了很多。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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