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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着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但没找到什么证据,涉及的金额也不够判刑,这样要多久才能放出来啊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但没找到什么证据,涉及的金额也不够判刑,这样要多久才能放出来啊

刑事辩护 2019-05-03 15: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 :
    1.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2.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达到本规定立案标准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4.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犯罪人通谋,为其提供制造、销售、使用、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看守所通知家属进行探视的话,正常情况下应是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已经被交付执行刑罚了。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在押当事人的家属不可以探视,只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只有在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进行探视。而根据问题所描述,有可能是在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经审查,没有进行开庭审理,已经作出了二审判决,而二审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自送达之日即生效,从而看守所会通知家属进行探视。另外,既然已经有辩护人的,当事人家属可以直接向辩护人了解具体情况,辩护人应该会有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也应该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审案件依法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 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由侦查机关决定,而判刑是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罪行裁量刑罚。被拘留只是有犯罪嫌疑,不一定真有罪,与是不是代表无关,代表身份,只是多一个向同级人大报告的程序。
    没有罪就不会判刑,罪轻到根据法律可免除刑罚处罚的,也不一定判刑。
  •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两高规定:
    一、2004年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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