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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前已经享受了丈夫单位的福利房,离婚后妻子还能享受自己单位的福利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03 08: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福利房离婚能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是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已经全额支付,离婚时财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购买,夫妻共有财产全额支付后偿还抵押的,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3、如果单位分配的福利房没有产权证,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和收入权,员工只支付少量使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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