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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想和老公离婚,他经常夜不归宿,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无夫妻感情,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快离婚?

离婚 2019-05-03 0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符合感情破裂法定情形的,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判决不准离婚(二审维持的可能性更大)。通常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付损害赔偿,如果你无过错,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赔偿请求。
    如果对方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诉,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启动申诉程序,而且,即使启动申诉程序,在此之前的二审判决也是生效判决。一般情况下,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本次的诉讼程序已经走完了,二审的审理期限不延长就是三个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一方继承遗产是否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具体分析。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发生离婚纠纷时,有两种处理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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