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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和公司签过劳务合同,公司强制给我走劳务工资,和正式工干着同样的事,还抓考勤,安排技术性工作,参加例会。迟到了还要写检讨,还要写年度总结,这些属不属于接受公司的制度管理。能不能构成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2024-06-04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之间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公司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但您已履行劳动义务,可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公司不认可,您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1. 与公司协商解决;2.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 您的情况已构成劳动关系。具体操作:1. 与公司沟通,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 收集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4.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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