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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向法院提起 我和我妻子的离婚,第一次离婚她没有到场,法院也没有判离婚,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多了,从第一次判决生效到现在6个多月了,可是现在马上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她居然回来三天,可是第四天她又莫名奇妙的走了,现在也联系不上,如果我现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能否一次性离婚我和我妻子的离婚,我们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如果我现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能否一次性离婚

离婚 2019-04-25 12: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另行结婚。”
    2、昨天和你通过电话,关于上诉时未提及婚姻关系解除事宜,十五日内是否生效的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但就本人的理解,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分开审理,故在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婚姻关系仍未解除,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
  • 法院判决离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拒不执行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起诉离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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