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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企干驾驶员工作四年多,没有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买社保,如果我辞职不干了,请问:我能不能得到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的话,老板不给,又该咋办?没有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辞职不干了,能不能得到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又该咋办?

劳动纠纷 2019-04-30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没签合同辞职需要提前说吗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部门或者申请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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