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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底骨折,现在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残疾和功能情况简介怎么写

工伤索赔 2024-06-06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颅底骨折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详细描述伤情稳定后的残疾和功能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如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简介中,需具体阐述骨折对日常活动、工作能力的影响,如行动不便、无法胜任原工作等,以便鉴定委员会准确评估。
  • 颅底骨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常见处理方式包括自行撰写伤情简介或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自行撰写时,应确保内容真实、详尽,突出残疾和功能受限情况。若情况复杂,可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材料完整、合规,提高鉴定成功率。
  • 颅底骨折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伤情稳定后的残疾和功能情况简介。具体操作为:1. 详细描述骨折治疗过程及当前恢复情况;2. 列举因骨折导致的残疾表现,如行动、言语等受限情况;3. 说明骨折对原工作能力的具体影响;4. 如有必要,附上相关医疗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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