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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离婚了,房子是贷款买的,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女方的,现在她还不起,我也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6-06 11: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时,房贷一般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偿还。也就是双方在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进行约定,然后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与另一方补偿,之后剩余的贷款也由取得房产的这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双方约定其他的偿还方式也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否在还房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挣的钱还的房贷,双方均有平等的分配权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你可以要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部分进行分割,不管是你还的还是对方还的,均视为夫妻共同偿还,该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外,你还可以对共同偿还部分的房价升值部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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