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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以及退伙的几种情形

合伙企业 2024-06-07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的情形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以及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这些情形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运营受阻或遭受进一步损失。
  •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协商一致退伙、依据合伙协议约定退伙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退伙原因的严重程度等因素。
  •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处理方式多样。可协商退伙,依据合伙协议和平解决;若协议无约定或协商不成,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后除名;被除名人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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