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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争议,政府部门应当组织协商。如果协商失败,政府将作出裁决。如果你对裁决不满意,可以在裁决收到之日起3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一方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如果谈判失败,政府不会做出裁决或调解

合同谈判 2024-06-07 08: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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