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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打了!在过去的半个月里,伤口消失了!如果法医不给伤情鉴定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6-07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是什么1、被打做伤情鉴定流程如下:(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鉴定的范围、鉴定人的种类】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的程序及法律责任】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被打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你好。起因是什么
  • 报案处理,然后向公安申请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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