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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深圳市XX公司合法吗?利息高的离谱,属于高利贷吗?15000元3年期每月还800多,现在还不上他们要起诉我,这个有没有办法处理?A请问深圳市XX公司合法吗?利息高的离谱,属于高利贷吗?现在还不上他们要起诉我,这个有没有办法处理?A

债权债务 2019-05-10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的高利贷利息过高,超出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高利贷指的是借贷的利率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利率,即构成高利贷。  如果存在借款事实,并出具了欠条,那么该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这就是如何推翻高利贷性质的借条的规定。
  • 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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