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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宅基地拆迁,但是房主是公公的名字,离婚后儿媳有份吗?

拆迁补偿 2024-06-07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哪一方要根据情况确定:1、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如果遗嘱中确定只归属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拆迁安置时,有你的人头吗
  • 以产权为准,应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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