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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A结婚八年,一直没有孩子,关系也是一般般。直到第五年去医院治疗才有的儿子,有了孩子以后都是我一人在家带,他一回到家就是玩手机,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我们的关系已经到了没有话的地步,一天说不了两句话,结婚八年他打了我四五次,有了孩子这两年也打了我两次,我不想跟他继续生活了,可是离婚我想要儿子,但是他跟我争儿子,说儿子和钱都是他的,我现在没有工作,因为有了孩子后我就得自己带没法工作,如果上法院诉讼离婚,儿子会判谁?我和A结婚八年,一直没有孩子,如果上法院诉讼离婚,儿子会判谁?

离婚 2019-06-12 1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关于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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