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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乳腺癌病企业下岗工人,交满社保1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上可以办理病退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19-05-14 02: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满足相关要求的劳动者可以办理病退,而不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如果能够依照法律办理病退的,则可以依法享受下列各项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一般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一、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 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今年4月,洛阳市人社局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费,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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