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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的户口和我在一起,我儿子有房子,我名下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吗?

房屋买卖 2024-06-12 13: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必须包含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可包含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行使赡养、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单身达到晚婚年龄(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的居民,可以单独申请。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需要视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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