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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诉离婚,我本人自己手里没有任何证件只有他起诉得那些传单,请问可以凭法院得传单去起诉吗

离婚 2019-04-29 0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一旦交由离婚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双方当事人非具有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否则不能无故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你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协议离婚时男方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那么重新分割原有家产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 单方起诉离婚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 如果在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法院已经对其资产进行拍卖,那么就是按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书执行。但如果是债务人已经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只能在债务人破产清算后,根据清算后债务资产情况,按比例偿还债权人,并要按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无抵押的债权人应该是排在比较靠后
  • 写好起诉状,带着身份证 结婚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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