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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与前男友未婚生育一子,孩子跟了男方,现在与我结婚后,办理准生证明还需交罚款?

离婚 2019-04-27 0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准生证,而户口本上还是未婚,没有问题,是正常的,可以办理准生证的,在办理结婚证时,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后生育小孩办理上户,户口本上户籍人员才会从未婚写为已婚,这是户籍人员的事情。因此,办理准生证并不一定要求户口本上是已婚,但是在办理准生证后给孩子落户时则需要相应的结婚证件或者收养证件。
  • 未到法定婚龄,应该是会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你们可查阅。  至于为孩子申报户口问题,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 非婚大致有4种,处罚不一样。
    仅仅没有去办结婚证,这个是需要马上去办,就算罚也只是略带惩戒性的,我们这几乎不罚。
    不到结婚年纪。以后会结婚,这个属于未婚生育,各省有差异,一般是按超生或者超生的一半处罚。
    超生德处罚是,当地人均年收入2倍的2倍(人)。
    以后不结婚,或者男人(女人)不见了。跑了。不要了、这种和2差不多,但只罚一方(人),配合计生找另一方即可。
    和配偶以外的人生育或者和有配偶的但不是自己的生育,也就是小三之类。
    这种处罚重,我们这当地人均年收入5倍(有配偶的一方)加当地人均年收入2倍(无配偶的一方)以上只针对一胎还有,上面是理论计算值,具体执行可能有地方标准,另外,如果有实际收入且高于人均的,以实际收入为准
    相关规定如下: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准确定义,生育行为指的是婚内生育,“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 夫妻 ”。
    未婚生育不属于夫妻生育行为,因此属于违法生育,应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计生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人口计生法》对违法生育的处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1、如果已经因诈骗犯罪而被判刑的,所处的罚金金额在判决书中会有明确的内容,罪犯应该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金额缴纳罚金。
    但是,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对于诈骗犯罪而言,法院所应判处的罚金金额没有统一规定,要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如果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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